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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雇主如何快速領回退休金準備金

       我國於去(94)71日風風光光地施行了勞退新制,即雇主必須依照員工提繳工資,每月以不低6%金額提繳到員工的個人帳戶,等到勞工符合退休請領條件時,再給予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然而為保障勞工的舊年資將來得以實現應有的權利,特別規定新制實行後,對於勞基法所規定的退休準備金已提撥者仍然要繼續提撥,未開始提撥者要立即開始提撥。換言之,只要公司的員工尚有舊年資存在,即使員工已經選擇新制,雇主仍然必須繼續提撥勞基法的退休準備金這筆錢只進不出且進去容易出來難,對雇主而言等於是凍結在中信局的錢要妥善運用,等於是遙遙無期啦....。

 

  適用勞基法之公司行號,應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至中信局,專戶儲存,不得移作其他用途。而台灣中小企業平均壽命約十二、三年,勞工幾乎領不到退休金,事業單位於結束營業後,如何領回當年提撥至中信局的退休準備金,是雇主心中永遠解不開的『謎』,是雇主心中永遠的「痛」! 根據立法院公報資料顯示,有很多中小企業於關廠、歇業、解散之際,未即時處理在中信局之勞工退休準備金;甚至公司消滅多年後,也忘記當年提撥在中信局的那一筆數十萬或數百萬的勞工退休準備金,而令其浮沈於股市扮起護航任務……。又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資料顯示截至94年12月底勞基法的退休準備金(舊制)已累積提存至3819億元。下表是目前可動用退休準備金的全部方法依據不同法規請領的對象及方法各有優缺點。雇主如果要領回剩餘款,由上表得知分別有第五種及第十種,且均需課25%的營所稅,主管機關也一定會嚴格把關,故時間一定會拖很久。聰明的雇主一定會想到是否能夠快速領回且不須課稅不需關廠歇業為條件呢如果您有下列退休金問題,請洽本網站,讓「物」歸原主得以實現。

(現行法中退休準備金動支/領回 法定事由)

編號 事由 法律依據 課稅 給付

自請退休

§53(勞基)

定額免稅

退休金

強制退休

§54(勞基)

定額免稅

退休金

優惠退休

§55(勞基)

定額免稅

退休金

結清金來源

§13II(勞退)

定額免稅

退休金

全體員工依勞退條例結清年資後

§8III前(提管)

25%營所稅

剩餘款

全體員工已無適用勞基退休制度

§8III後(提管)

25%營所稅

剩餘款

事實歇業一

§6II(提管)

定額免稅

退休金/資遣費

事實歇業二

§6III(提管)

定額免稅

退休金/資遣費

超額提存

90勞動三字

第0036266號函

定額免稅

資遣費

法定歇業一

§8IV(提管)

25%營所稅

剩餘款

十一

法定歇業二 §8V(提管)

25%營所稅

剩餘款

十二

企業併購

                                  

                          註:截至94年12月底勞基法的退休準備金(舊制)已累積提存至3819億元。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領回退休準備金及
結清年資規劃
(一)如何能領回退休準備金又能節省營業所得稅

(二)訂定雇主及委任人員退休辦法,節省公司營所稅及退休人員的所得稅?
(三)如何訂定內部優惠退休辦法,進行人力裁減塑身規畫?
()如何申請高階經理人(非委任契約)退休金?
()動用退休準備金作為結清年資的資金

()結清年資但退休準備金不足的規劃

 

公司目前已/欲結束營業
(一)原始開戶資料下落不明者,如何向勞工局/中信局申請?
(二)印鑑章遺失者,如何登報作廢重新申請?
(三)公司名稱變更、雇主變更、委員變更者,如何辦理更新印鑑?
(四)歇業解散時勞保投保名冊、前六個月工資清冊、勞退監委會會議紀錄,如何填報?
()監督委員會資料(負責人變更、公司名稱更名、公司登記地址變動)異動,如何申請?

 

公司併購重整、瘦身裁員計畫等,不知如何著手處理。
(一)消滅公司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如何向勞工局/中信局辦理領回?
(二)事業單位裁減部份人力,如何將提繳於中信局之退休準備金移作資遣勞工之資遣費?
(三)被併購公司於支付資遣費或退休金後,中信局結餘金額歸屬何人?
(四)合併公司對於消滅公司之勞工工作年資合併計算、資遣費及退休金等整體規劃作業。
 

員工可運用退休準備金支付退休金或資遣費

()雇主行蹤不明,有積欠薪資及勞健費勞退,且公司有事實停工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