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2(六)加班種類、計算、稅務及認定及爭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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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種類繁多?企業加班費多半運用電腦計算,電腦計算是否正確?員工不會在乎多算,一旦少算被追補差額必定將會是天文數字,企業不可不慎!加班的認定,舉證責任之逆轉、合法轉換補休均為近年勞檢重點! 勞檢時有共通原則及個別原則?勞檢抽訪原則?隔離受訪問者並保密?抽訪人數足以去識別化?
責任制人員每月最低工資如何計算?約定書如何約定?報備?月工資15萬元以上須符合何種職位才符合該條?有無加班費請求權?本課程詳細介紹並檢附相關書表文件!
105年為了落實周休二日,一整年紛紛擾擾的情況下,歷歷在目完成了勞動基準法(下稱本法)的一例一休的修法。而我國變形工時制度(第30第1項二周變形、第2項8周變形及第30-1條四周變形)已實施多年,但還是不時見到工商大老們及中小企業服務業的雇主總嚷著要制定服務業的勞基法,嫌棄目前的勞基法是管工人的法律。追根究柢就是對變形工時或稱彈性工時制度根本一無所悉。
由於多數服務業大半對工時制度不諳,或靠著人資軟體排班而不知是否觸法, 另一方面又濫用責任制工作者的制度,面對多如牛毛的工時法令,事業單位應如何因應?如何對工時相關法令有充分理解以避免觸法及勞檢後遭受行政罰鍰?企業主、管理者或人資主管究應如何因應?才能免於陷入困境,這堂課是您不可錯過的課程。
一、加班之種類
1.加班之種類及區別實益
2.加班之先行程序及最終決定權
3.加班的時數限制
4.勞工如何拒絕加班?
5.雇主應如何避免陷入強迫勞工加班而需負刑事責任?
二、加班費計算
1.延長工時工資、當日正常工時+延長工時超過12小時的加班費?
2.休息日加班費?與第9小時候後的加班費異同?
3.休息日發生天災事變之加班費?與第9小時候後的加班費異同?
4.休假日加班費?與第9小時候後的加班費異同?
5.天災事變停止例、休假的加班費?與第9小時候後的加班費異同?
6.非因天災事變在例假的加班費?違反效果?
7.因變形工時致毋庸出勤的時段為空班,空班的加班費?
8.颱風天工資如何發給?加班費如何如何計給?
9.承上,以上部分工時勞工如何計給?
三、加班費與補休之合法轉換
1.加班程序?加班認定/推定?舉證責任?
2.加班管理辦法?是否一定需申請?
3.加班轉換補休之程序?事業單位可否事前概括規定一律換補休?
4.勞工於出勤日遲到或請假當日若加班,其延長工時的起算點為何?
四、何謂第84條之1約定工時制?
1.適用哪些類型的工作者?又廢止哪些工作者?
2.法定程序為何?核備是否為生效要件?
3.約定書應包括哪些事項?
4.111年約定工時者每月工資至少要多少方符合法律的規定?以保全人員為例?
5.約定書如何送主管機關核備?
6.有無加班費請求權?
7.違反核備規定的法律效果?
8.第84 條之 1 工作者工作時間審查準則~以台北市為例
9.近年公告符合第84條-1之工作者?工資15萬元以上須符合何種職位?
五、加班費稅務
1.所得稅法規定?
2.同意式加班每月46小時或54小時免稅?
3.每月加班費固定金額認定原則?
4.天災事變或不可抗力的加班費?
5.休假日加班超過8小時部分?
6.非因天災事變於例假的加班費?
六、勞動檢查重點與流程解析
一.勞資會議代表是否已備查?工會同意?勞資會議成立?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是否有併附期限?
二.實施彈性調整措施,若涉及個別勞工權益之變更,仍應徵得個別勞工同意後,始得為之。
三.勞工逾30人以上事業單位,需備查何資料?最晚何時應備查?倘未備查即屬程序違法,其效力不影響但應認違反第32條第3項?
四.雇主欲實施彈性調整措施前是否已公告周知?應就調整的《範圍》公告周知?
五.第34條針係對「工作者」,第36條係針對之「行業」公告適用,勞動檢查員會注意《公告期間》,是否符合適用情形?
六.勞檢抽訪原則?隔離受訪問者並保密?抽訪人數足以去識別化?
七.有製造兼具銷售,變形工時行業如何判斷?與經濟部工商登記項目判斷方式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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