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7天休假, 另重新發布細則第20條之1,自105年6月21日起生效。恢復7天休假, 另重新發布細則第20條之1,自105年6月21日起生效。 2016-06-272016-06-27 周 建序周 建序 0 Comments 14:14:33 勞動部令:核釋「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逾期失效之相關規定,自105年6月21日生效 發文單位:勞動 […] Read More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