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勞基法幾乎每年均有重大修法,如105~107年將例假、休息日、加班及輪班等,作了重大修法後;又108年增訂許多派遣規定,對勞資雙方影響至鉅。而企業生存面臨嚴重考驗,明顯感受到獲利壓縮的危機,致用人政策趨於保守;或因現今受僱勞工意識抬頭,關心自己的權利,用心專研勞動法,而企業反而常因不諳法律的規定而引發勞資爭議,或縱已發生爭議亦常因不諳法律喪失處理先機。
近幾年勞基法幾乎每年均有重大修法,如105~107年將例假、休息日、加班及輪班等,作了重大修法後;又108年增訂許多派遣規定,對勞資雙方影響至鉅。而企業生存面臨嚴重考驗,明顯感受到獲利壓縮的危機,致用人政策趨於保守;或因現今受僱勞工意識抬頭,關心自己的權利,用心專研勞動法,而企業反而常因不諳法律的規定而引發勞資爭議,或縱已發生爭議亦常因不諳法律喪失處理先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