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令重大議題及未來修法趨勢分析
前言:
有契約約束的華航機師於留職停薪期間跳槽至大韓航空,最高法院判賠404萬,全案定讞!資深員工謊稱離職欲當神父,卻攜營業秘密跳槽至大陸公司,將整廠技術複製至大陸.企業為使其營業秘密不致外洩,或維持其他營業利益,並防止競爭對手之挖角,多與其員工約定於離職後,不得從事與原雇主競爭性之同類或相類似之工作,此即為離職後競業禁止約款。這些契約由於尚未有法律明文規定,究竟其合法有效要件為何?應該如何約定才能夠維護企業權益?另勞動檢查及勞基法對勞工退休準備金的新規定均牽動企業的存亡,企業不可不慎。
一.營業秘密修法後
1.洩密的刑事責任
2.域外加重規定
3.大連化工洩密案
二.員工離職後競業禁止約款
1.三標準說亦或四標準說
2.兩岸勞動合同法比較
三.最低服務年限約款
1.有效判斷原則
2.兩岸勞動合同法比較
3.華航機師違約跳潮案
四.勞動檢查
1.2016勞檢方針
2.常見缺失及改善
3.加班管理辦法有用嗎?
五.勞工退休準備金
1.足額提撥及罰則
2.供金融機構調閱
六.問題討論
講師:周建序老師
現任:
中華工商研究院 副教授
和諧律師事務所法務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