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法規,勞動法,行政法規 派遣法未立法完成前派遣勞工職災之保護

派遣法未立法完成前派遣勞工職災之保護

派遣三方關係  要派單位與派遣勞工間勞基法第 62條之適用

事業單位承攬關係與派遣關係之指揮監督權的比較

舉輕以明重之當然解釋

實務判決案例

Leave a Reply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

Related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