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2.0 修法後因應 研討會
- 前言:
去(105)年為了落實周休二日,一整年紛紛擾擾的情況下,歷歷在目前才完成了勞動基準法(下稱本法)的修法。今年,本法雖已通過,但未立即發動勞檢,上半年卻在宣導期、輔導期中沸沸揚揚的反對聲浪(不滿意者高達66%)中渡過,到了第三季仍在持續溝通,堅持落實實施的情況下,最後卻在新任行政院長一聲令下,再度修法。修掉原來以價制量,說是以高額加班費避免雇主輕易發動休息日的加班權,以落實周休二日,加班費改以核實計算。輪班勞工於換班時的間隔改以原則11小時,例外條件成就,8小時亦可。加班時數上限由每月46小時,改為每三個月138小時,單月上限54小時。
此外,原本7休1係避免過勞,只有四周變形(彈性)及責任制人員才可例外14休2。修法後非四周變形行業,符合某些條件雇主亦可與勞工約定14休2(修正草案第36條第四項:『每七日之週期內調整之』),如此還要落實周休二日嗎?是否會造成過勞?本法是否到退30年?
勞工主管機關要如何做好把關的動作?勞工如何自保?雇主如何因應?應加強哪些
管理報表及溝通管道以杜爭議?
貳.大綱:
- 修法前後條文比較與解析:
- 加班費計算
1.原立法目的
2.假日加班計算
- 每日、每月加班時數
1.極端情形
2.如何裁罰
- 輪班換班間隔
例外變原則變
- 例、休日增訂例外規定
1.那些行業或工作者已有例外
2.增訂之必要性
- 特別休假未休日數
增訂但書規定
- 施行日期
- 修法後之因應
- 對事業單位
1過勞死殘認定
2.備妥出勤紀錄
3定期健康檢查
4.雇主舉證責任
5.檢視商業保險
5.加強勞資會議
- 對勞工
- 對主管機關
1.落實嚴格把關
2.擴大勞動檢查
參.時間:3 hr
肆.講師:周建序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