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罰鍰金額與就服法第5條一項30萬~150萬一樣!
 
1.#就服法所稱就業歧視的項目(種族/階級/語言…..)屬列舉規定?還是例式規定?
2.#訴願機關乃衛福部非勞動部
3.本件三峽店,因被罰 #金額40萬以下,依行訴法第229條第2項第2款規定,應依 #簡易訴訟程序進行,故在新北地院,非高行院!
4.本件 #勞資爭議調解已成立,事實被認定違法仍開罰!
5.#本件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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